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6-02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本行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住所
本行住所由“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金
和路 9 号院 1 号楼”。
二、修订《公司章程》
第五条 本行总行设在北京市。
本行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邮编:100031。
电话:(86)010-58560666 传真:(86)010-58560690。
修订为:
第五条 本行总行设在北京市。
本行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路 9 号院 1 号楼,邮编:100020。
电话:(86)010-58560666 传真:(86)010-58560690。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变化。
根据监管规定,本行住所变更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
管总局”)核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住所变更获金融监管
总局核准后,本行《公司章程》将按规定报金融监管总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