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6-056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下
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
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近日,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天津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在大连银
行天津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杭州银
行江城支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具销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农
业机械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软件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灌溉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普通
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日用电器修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直饮水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零售;农作
物种子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6,332.48 230,422.57
负债总额 167,993.59 141,970.10
资产负债率 65.54% 61.61%
净资产 88,338.89 88,452.47
流动负债 162,124.03 135,075.47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65,771.49 9,445.70
利润总额 2,119.15 116.57
净利润 1,741.18 113.58
注:上述2025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2
利情报收集服务;水资源管理;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588.46 46,425.52
负债总额 26,082.02 26,249.57
资产负债率 58.50% 56.54%
净资产 18,506.43 20,175.95
流动负债 25,653.26 25,717.57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25,253.95 4,974.60
利润总额 3,071.66 1,679.41
净利润 2,671.94 1,669.52
注:上述2025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1
保证人(甲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
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
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
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
金。
担保金额:4,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如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等。
担保协议 2
保证人(甲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债务人: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
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
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1,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
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
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75,657.16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67.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