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 杉 锂 业 公告 编 号: 2026-04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杨希龙先生主持。会议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锦州永
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
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担保。同意授权董事
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签订借款合同,本授
权有效期为 12 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希龙、赵传卿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