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芯鑫
融资租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北京)”)开展售后回租
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对上述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芯鑫租赁(北京)签署《保证合同》。同
时,公司以持有的固安云谷 1.17%的股权为上述与芯鑫租赁(北京)的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融资租赁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为顺利推进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芯鑫租赁(北京)、固安云谷、
芯鑫融资租赁(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成都)”)、维信诺
共同签署了《关于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之四方协议》,就融资租赁事项进行必要的
调整。固安云谷与芯鑫租赁(北京)上述交易的变更情况如下:
租赁(北京)变更为芯鑫租赁(成都);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大件路 289 号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活动);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兼营
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芯鑫融资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万元,营业收入 19 万元,净利润-416 万元。
四、关于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之四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芯鑫融资租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芯鑫融资租赁(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合同项下所有的权利、义务,丙方享受原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
租赁物状况的知情权、按时足额收取租金的权利等),履行原合同项下的全部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承租人正常占有使用租赁物等)。
概括受让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原合同项下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承诺向丙方继续
履行原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保证金、租金等。
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丙方的事宜,丁方进一步向甲方承诺:
(1)丁方承诺并保证继续按照保证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约定,向丙方承担
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2)丁方承诺并保证继续将质押标的股权出质给丙方,为乙方履行租赁合
同及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
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变更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未实质改变本次融资租赁交
易的进展,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公司对固安云谷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担
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均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