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6-02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期投资情况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与四川
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就公司在乐山市五
通桥区建设单晶拉棒、切方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以下简称“乐山项目”)达成
合作意向。乐山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 12GW 拉棒、切方项目(以下简称“一
期项目”)由乐山市人民政府指定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乐山高新投”)与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即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山新材料”),乐山高新投持股 30%,公司持股 70%。
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及公司与乐山高新投签署的《股东合作协议书》,自项目
公司一期项目正式投产五年内的任何时间,公司有权提前 3 个月正式书面通知乐
山高新投,回购乐山高新投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若在上述期间公司未发出正式
书面通知,则以正式投产满五年期后的当天为回购时间,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
方(项目公司除外)应当在上述回购时间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全额受让乐山
高新投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若公司指定第三方回购乐山高新投持有项目公司股
权的,公司对第三方支付乐山高新投回购款承担连带责任。
该投资事项的相关情况及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61、临 2021-016。
二、回购情况
鉴于一期项目正式投产满五年,公司与乐山高新投协商公司回购乐山高新投
持有的乐山新材料股权事宜。目前,双方正就展期事项进行沟通中。如有相关进
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及展期事项需经相关有权机关审批或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签署和
实施,具体时间和方案内容暂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