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6—2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 15 份,实际发
出书面传签表决票 15 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 15 份。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组织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三个要件”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瞿纲、刘瑞嘉回避
表决。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三个要件”,即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和岗位聘任协议。今后如遇经理层成
员发生变动,或因年度和任期责任书指标发生调整,涉及需重新签订“三个要件”
的情况,统一由董事会授权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 2025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书面审阅了《关于华夏银行 2025 年度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