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目的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
审核委员会”的含义一致)就聘用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而采取的方针,以确保
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不受损害。
第二条 一般政策
(一) 本公司高度重视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并视其为维持良好企业管治的关
键因素。审计委员会是外聘核数师独立于管理层的联络单位,负责制定并监督本政策
的执行;
(二) 在决定是否委聘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时,本公司将主要考虑核数
师的独立性不应受到损害、核数师不应审核其所属公司的工作、以及核数师不应作出
管理决定等原则。
第三条 具体措施
(一)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建议委任外聘核数师,审批其聘用条件及所有
核数及非核数费用。此外,委员会须审视向核数师发出的声明函件,并审阅核数师的
报告及其他特设文件;
(二) 本公司采取详细评估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服务素质、要求其出具年度
独立性确认书以及实施首席审核合伙人轮调安排等措施,以确保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标准及独立政策;
(三) 本公司已制定程序以识别被禁止的非核数服务,所有非核数服务的
授予均须遵守采购政策并获得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以确保核数师在提供该等
服务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损害。
第四条 监察及汇报
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察本政策的执行及外聘核数师的表现。审计委员会将定
期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并在管理层不列席的情况下讨论及评定核数师的质素、效
能及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汇报任何须采取行动或改善的事项。
第五条 检讨本政策
审计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审计委员会
将会讨论任何可能需要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本政策的披露
本政策概要及外聘核数师的酬金详情(明确区分核数服务及非核数服务的费
用)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或财务报表附注内披露。
第七条 其他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