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68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十次临
时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刊 载 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刊 载 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业务延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
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借款 19,950 万元、12,950 万元延期 2 年,委贷行为吉林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好景支行,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
下 2 套熟料生产线设备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分行的 5 笔借款合计 108,688 万元延期至不超过 2027 年 8 月 5 日,
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2 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
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借款 5,000 万元、26,400 万元延期至 2028 年 7 月
司所持综合市场、营业楼提供顺位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净月支行的借款 21,292 万元延期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并
由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的房产
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岭支行的
借款 2,500 万元延期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借款 43,198 万元延期至 2029 年 3 月 22 日;同意公司
在吉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 2,998 万元延期至 2029 年 3 月 22
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 3,998 万元延期至
元延期至 2029 年 3 月 22 日;同意公司在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 4,498 万元延期至 2029 年 3 月 22 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借款 29,895 万元延期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同意公司
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的借款 8,500 万元延期至
同意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
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
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 3,500 万元股权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
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
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4,690 万元进行展期,由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提
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
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
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2,634 万元进行展期,由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
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
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展期具体时
间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鉴于所属子公司借款展期(延期)、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及
租金结构调整等原因,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等 22
家子公司共 66 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结息方式具体以协议签订为准,本次担保
金额合计 526,545.40 万元。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482,948.05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395.77%。上
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
体内容刊载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
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
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