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5 证券简称:*ST 康乐 公告编号:2026-071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股东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林威华”)拟向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 12 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
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股东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永江、陶
涛、陶然、郝春利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1
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
进行审议和披露:(七)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故本
议案豁免股东会审议,但关联董事郝春利、陶涛、陶然、刘永江执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 号院 B 幢 4 层西侧 4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刘永江
实际控制人:无
注册资本:890,993.53 元
实缴资本:890,993.53 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交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财务状况:
作为持股平台,自身无显著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主要为股东自筹资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江林威华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为借款之日 LPR,具体以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本次公司股东江林威华向公司提供借
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股东江林威华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的借款,授信期限 12 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
之日 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借款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根据自
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具体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系偶发性关联交易,江林威华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
的支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接受公司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无
八、备查文件
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