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 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9 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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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硕投资”)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
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6〕16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你企业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提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为减持蓝宇股份
业才执行上述减持操作。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
企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
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州典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体系,投后及交易操作由同一团队统筹执行。2026
年 3 月 10 日交易时段,操作人员因账户登录疏忽,误登录全盈投资账户完成 46,427
股减持,事后误将该笔交易认定为御硕投资减持,并于当日向蓝宇股份报送错误完成
时间,导致阶段性披露数据偏差。
实。御硕投资立即启动内部核查,确认操作失误,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完成对应批次
的减持,并同步向蓝宇股份报送真实交易记录,完成更正披露。
  本次偏差为操作疏忽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利益输送或违规减持情形,也未对
市场造成实质影响。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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