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和授予条件;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激励计
划授权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
年7月2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300.00
万份,行权价格14.37元/份。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