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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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浙江 建德
二〇二六年八月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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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
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现场股东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
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
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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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应思斌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
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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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的
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
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
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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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
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 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
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 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
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
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
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
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用
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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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经营
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办理人员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
准、登记内容为准。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