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9 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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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
                   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为人、持股
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部分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
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年7月30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1亿元~2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2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380.95万股~4,761.9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79%~5.5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3851027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市场投资信心,并同步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紧密结合,公司综合考量
 当前经营状况与财务实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
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761.9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约为2,380.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
 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
 限4.2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万股)        (%)   (万股)                 (万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总数      85,367.53   100   85,367.53    100     85,367.53   100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1.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23.83亿元,流动资产为18.27亿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2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数量约为4,761.9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8%。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
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公司管理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本次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
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为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
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为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
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
上述主体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为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
况:
  依据公司收到的问询函回复,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为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
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
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转让或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
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未使用的部分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不会损害公司
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十四)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被授权公司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部分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
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851027。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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