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9 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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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5 日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
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王安民
先生、独立董事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徐克哲先生、独立董事王
艳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
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
动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长远战略发展,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个人利益一致化,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研奥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
董事闫兆金先生、石娜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研奥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
董事闫兆金先生、石娜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未实际授予、激
励对象未认购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及相关文件、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
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
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
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
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
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
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
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
董事闫兆金先生、石娜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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