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行使完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及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
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0.12 元/
股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09,467,500 股,约占初始发行
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
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以下简称“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内,发行人
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
获得的资金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 年修订)》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授权主承销商按
相关规定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内,惠科股份股价均高于发行价格 10.12 元/股,中金公司
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惠科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0.12 元/股,在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729,783,474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09,467,500 股,由此发行总股
数扩大至 839,250,974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7,297,834,736 股增加至 7,407,302,236 股,发
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33%。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781.11
万元,连同初始公开发行的 729,783,474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8,540.88 万元,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321.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中金公司已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延
期交付的具体股数已在中金公司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发送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结果通知书》中明确。本次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单位:股
序号 作出延期交付安排的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股数 延期交付股数 限售期(月)
合计 123,649,561 109,467,500 -
注:限售期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金公司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
资料,将因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的股票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北
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上市之日(2026
年 6 月 26 日)起锁定 12 个月,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本次发行的上市之日(2026 年 6 月 26 日)起锁定 18 个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839,250,974 股,其中:
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 364,891,737 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43.48%;向网
下投资者配售 109,467,237 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 13.04%;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 110,781.11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给发行人。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后市稳定期结束,发行人股价自上市以来均高于发行价格
人增发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4720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09,467,5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公司股权结构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股东名称/姓名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深圳惠科投资 自上市之日起 控股股
控股有限公司 锁定 36 个月 东
深圳市金飞扬 自上市之日起
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 36 个月
深圳惠同企业
自上市之日起 员工持
锁定 36 个月 股平台
(有限合伙)
绵阳市投资控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限公司(SS)
重庆战略性新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安私募股权投
序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股东名称/姓名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申报前
浏阳汇远实业 自 2024 年 6
月新增
(SS) 定 36 个月
股东
申报前
绵阳绵投产业 自 2025 年 4
月新增
(SS) 定 36 个月
股东
申报前
贵安新区产业 自 2024 年 12
月新增
(SS) 定 36 个月
股东
滁州市城市投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限公司(SS)
浏阳市城市建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司(SS)
天津京东方创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司(CS)
贵州贵阳大数
申报前
据科创城产业 自 2024 年 12
月新增
合伙企业(有 定 36 个月
股东
限合伙)
前海朝恒(深
圳)企业管理 自上市之日起
合伙企业(普 锁定 12 个月
通合伙)
珠海市金品创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技有限公司
滁州市同创建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任公司(SS)
新亚大中华有 自上市之日起
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Hong Kong
DuoKan 自上市之日起
Investment 锁定 12 个月
Limited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序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股东名称/姓名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共青城美投投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有限合伙)
申报前
绵阳富诚投资 自 2024 年 12
月新增
(SS) 定 36 个月
股东
参与战
海信视像科技 自上市之日起
股份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参与战
湖南金阳投资 自上市之日起
集团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参与战
中移投资控股 自上市之日起
有限责任公司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参与战
中国石化集团 自上市之日起
资本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参与战
北京诚通金控 自上市之日起
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湖南省财信产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限公司 投资者
重庆渝富资本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公司 投资者
电投绿色战略
参与战
投资基金(天 自上市之日起
津)合伙企业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有限合伙)
参与战
深圳创维科技 自上市之日起
咨询有限公司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成都科技创新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8 个月
公司 投资者
浙江富浙战配
参与战
股权投资合伙 自上市之日起
企业(有限合 锁定 18 个月
投资者
伙)
广东广祺玖号
参与战
股权投资合伙 自上市之日起
企业(有限合 锁定 18 个月
投资者
伙)
序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股东名称/姓名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 18 个月 略配售
投资者
北京安鹏科创
参与战
汽车产业投资 自上市之日起
基金合伙企业 锁定 18 个月
投资者
(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科蓝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8 个月
限公司 投资者
参与战
中国船舶集团 自上市之日起
投资有限公司 锁定 18 个月
投资者
深圳市高新投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8 个月
公司 投资者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
(委托富国基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司管理的“全国 投资者
社保基金一一
四组合”)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
(委托广发基
参与战
金管理有限公 自上市之日起
司管理的“基本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养老保险基金
一五零二一组
合”)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
(委托广发基
参与战
金管理有限公 自上市之日起
司管理的“基本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养老保险基金
一五零二二组
合”)
参与战
新华人寿保险 自上市之日起
股份有限公司 锁定 18 个月
投资者
中国保险投资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8 个月
伙) 投资者
中金惠科股份 参与战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战略配售集合 投资者
序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股东名称/姓名 限售期限 备注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资产管理计划
中金惠科股份
参与战
战略配售集合 锁定 12 个月
投资者
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发行限售 自上市之日起
股份 锁定 6 个月
网下发行无限
售股份
合计 729,783.4736 100.00% 740,730.2236 100.00% - -
注: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三、发行人提交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
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
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
代持情形。上述新增股东应当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浏阳汇远实业
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取得发行人股份,绵阳绵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取得发
行人股份,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取得发行人股份,以上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
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均为自其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
五、本次超额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惠科股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839,250,974 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及产业化项目、绵阳 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惠科股份将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强化风险管理,充
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六、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相关程序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及议案,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并由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具体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发行方式、战略
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事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承销协议》,约定若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同意全权授权中金公司依法超
额配售股票。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的内部决策及授权
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
关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数超过 4 亿股,其中公
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志伟 王雨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