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6-03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收到
董事长蔡渊松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出具的《关于提议厦门灿坤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
公司董事长蔡渊松先生。
(二)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截止至 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港币 1.83 元,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的每股净资产港币 6.78 元(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5.88 元,以
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与核心人才保留发展需求,为未来实施中长期激励做好准备。
鉴于上述情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
公司董事长蔡渊松先生于 7 月 28 日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
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B 股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低于港币 750 万元(含),不超过港币 1500 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七)回购期限
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蔡渊松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蔡渊松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公司董事长蔡渊松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认真研究,
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
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保护投资者权益。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