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1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202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7,666.87 万股,注册
资本变更为 7,666.87 万元。
公司将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债权人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