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8 1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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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69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
名,为吴海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董高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
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有表决权董事不足三人,本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因全体
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讨论,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有表决权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子公司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定,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
为至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
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
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及实际可归属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资格;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定,制定《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
为至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股票增值权的授予
数量;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股票增值权
的行权价格;
愿放弃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增值权直接调
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及实际可行权数量,并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资格;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王志红、罗传容、高尚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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