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芮敬功先生、董事孔
维来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陶梅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宝丽”)于2026年4月3
日披露了《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7824%;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52,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芮敬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不超过 0.2176%;孔维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 股,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陶梅娟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04%。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宝源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芮敬功先生、公司董
事孔维来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陶梅娟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红宝丽部分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说明》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7.84 575.26 0.78
宝源投资 大宗减持 5.63 350 0.48
合 计 - 7.00 925.26 1.26
芮敬功 集中竞价交易 7.66 47.5 0.06
孔维来 集中竞价交易 2026.5.14 9.3 2 0.00
陶梅娟 集中竞价交易 10.01 30.95 0.04
减持股份来源:(1)宝源投资持股系红宝丽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
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2)芮敬功先生持股
系红宝丽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
流通股;(3)孔维来先生持股系从二级市场买入的红宝丽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4)陶梅娟女士
持股系红宝丽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
(1)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4,292.68 19.44 13,367.42 18.18
宝源投资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芮敬功 合计持有股份 679.0314 0.92 631.5314 0.8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9.2735 0.69 509.2735 0.69
芮益民 合计持有股份 125.8810 0.17 125.8810 0.1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4.4107 0.13 94.4107 0.13
合计持有股份 15,097.5924 20.53 14,124.8324 19.21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3.6842 0.82 603.6842 0.82
注:芮敬功先生、芮益民先生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系根据相关规定 75%锁定部分。
(2)孔维来先生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30 0.04 28 0.04
其中:
孔维来 7.5 0.01 5.5 0.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 0.03 22.5 0.03
注:孔维来先生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系根据相关规定 75%锁定部分。
(3)陶梅娟女士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24.4154 0.17 93.4654 0.13
其中:
陶梅娟 31.1039 0.04 0.1539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3.3115 0.13 93.3115 0.13
注:陶梅娟女士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系根据相关规定 75%锁定部分。
二、其他相关说明
维来先生、陶梅娟女士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
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