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01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7月28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7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081,928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60284_G02号)审验确认。公司股票于2026年 7
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91,464,262股变更为460,546,190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1,464,262元变更为460,546,190元,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此外,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
际影响,具体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如下:“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
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
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自然科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名称变更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经中国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 行人民币普通股69,081,928股,于20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
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 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自然科
: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司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60,546,19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
准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本章程
修订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
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