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6-086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股数 53,345,72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傅泗铭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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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