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恒”)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
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天恒拥有合伙人 46 人,注册会计师
业务信息:中天恒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的收入总额
万元。2025 年中天恒承担了 6 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为 688.00 万
元,与公司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天恒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上年
度年末数 4,437.01 万元,2025 年 9 月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中天恒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
行政处罚人员 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0 人次和纪
律处分人员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签字合伙人
赵志新先生,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
核,2003 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25 年,于 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红女士,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27 年,现任事务所合伙人,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于维严女士,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
核,2010 年开始在中天恒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26 年,于 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中天恒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审计收费定价由双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 70.00 万元,其中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 49.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1.0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天恒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
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天恒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