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集友股份”)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聚药业”)50.76%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
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即 2026 年 6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的波动情况如下:
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 公告前最后 1 个交 累计涨跌
项目
日收盘价 易日收盘价 幅
集友股份收盘价(元/股) 9.36 10.35 10.58%
上证综合指数(点) 4,077.28 4,090.48 0.32%
申万包装印刷指数(801141.SL) 3,282.39 3,054.13 ?6.95%
剔除大盘(上证综合指数)因素影
响涨跌幅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17.53%
综上,剔除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和申万包装印刷指数(801141.SL)
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
达到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连续 20 个
交易日内较为稳定,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都佳 任爱华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