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7 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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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至此,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余养朝先生、钱韬先生、冯占先生、夏伟伟先生、王华军先生。
  独立董事:张英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刘芝玉先生、杨焱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李芬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如下:
余养朝先生为主任委员。
伟伟先生。其中,张英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立董事)。其中,刘芝玉先生为主任委员。
王华军先生。其中,张英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张英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和能力,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钱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钱
韬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部分非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000 股,不存在
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
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5302330
  传真:0527-85308101
  Email:1551713265@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绿都大道 88 号
  邮政编码:223700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宿迁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
  余养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47,667,916 股,
并通过宿迁华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84,120 股。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阮秀莲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历。钱韬先生于 2013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钱韬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23,600 股,并通过宿迁华鑫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2,000 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历,农艺师。冯占先生于 2013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冯占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09,200 股,并通过宿迁华鑫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6,700 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学历。夏伟伟先生于 2017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
  夏伟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19,600 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
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学历。王华军先生于 2011 年 1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王华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历。李芬女士于 2010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财务管理部经理。
  李芬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张英明先生长期从事财务管理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
多部学术著作,并曾荣获徐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师德先进个人”、江苏师范大
学颁发的“教学优秀奖”等多项嘉奖。
  张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江苏苏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芝玉先生
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荣获宿迁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律师”等多项嘉
奖。
  刘芝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杨焱女士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上海市领军人才,
现任国家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工分部主任,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所加
工技术与发酵工程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菌物学会桑黄产业分会秘书长、中国食
用菌协会药用真菌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学会食用菌分会理事、上海食品学会理事、
上海女科学家协会理事。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和省
市级 20 多项课题的研究。
  杨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科学历,持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及注册估值分析师(CVA)资
格等多领域专业资质。曾任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 2022 年 5 月加入
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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