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6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职工代表董事王靓女士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王海润先生、杨绍孙先生、刘冬雪
女士,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当
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101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6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6-6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10:00 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6-68)。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