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
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的规
定,现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21 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6 年 7 月 2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司 人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
境内非国有法
人
证券账户
二、2026 年 7 月 2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司 人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
境内非国有法
人
证券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持股比例尾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
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刘洪福、付文轩、武风良持股数量相同,股东名次相同。
上述两个表格列示的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自然人股东谷红军与谷红民为兄弟关系,谷红民为谷红军的一致行动人。除
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名明细数据表》。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