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
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或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
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 12.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审议本次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健
康稳定长远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
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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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及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等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0 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00 元/股(含)
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50.00 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3.1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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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元(含)的区间,公司可以公告形式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
届满;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停牌的情
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确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回
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顺延实施期限等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的其他事宜;
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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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
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其认为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发表了审查意见如下: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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