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6-03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
方式累计行权数量为1,968,028份,导致公司股本相应增加1,968,028股,公司总股
本将由245,849,768股变更为247,817,796股,注册资本将由245,849,768元变更为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将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
财务负责人。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计划; (五)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计划;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裁的工作; 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 (十七)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
置; 置;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高级副总裁若干名、副总裁若
者解聘。 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六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六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
总裁、财务负责人; 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七十三条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 第一百七十三条 高级副总裁、副总
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
或者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最终以相关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