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50 元/股(含),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本次回
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26-021)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不代表
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
四、备查文件
《贷款承诺函》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