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
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8.5624
万份。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