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7 18:13: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余额为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余额为119,419.20万元。
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8,223.76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9.0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申
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5,000.00万元,其中存入保证金2,500.00万元。公司为鑫
铂光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名称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8NAP3Q7L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直接持股 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335,901.48万元,负债总额为
利润总额5,418.48万元,净利润5,458.71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356,508.82万元,负债总额为
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
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
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上
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
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
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
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光伏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
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生产经营需要,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370,723.76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
形。
  上述担保金额不包含公司为开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
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鑫铂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