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宁波西磁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磁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
定,对西磁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
〔2023〕2663 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宁
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 北证函(
〔2023〕
行股票 15,391,300 股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8.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4,515,617.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05,772,322.5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616 号 验资报告》。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因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05,442.2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4]第 A10033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 %) 3) 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资总额 调整
资金金额 2) = 2)/ 进度
后) 1)
年产 2 万台磁力过
宁波西磁科技发 进行
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
间改造项目
年产 300 台电磁除 宁波西磁科技发 已终
铁器扩产项目 展股份有限公司 止
应用测试中心建设 宁波西磁科技发 进行
项目 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
宁波西磁科技发 已结
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
合计 - - 160,653,844.49 68,252,718.74 42.48% -
注: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
,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 300 台电磁除铁器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目的议案》
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应用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共计 3,807.61 万元
不含利息收入)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www.bse.cn)披露的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9)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2025〕10 号)及( 北京
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
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
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需要,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
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
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
情况,不符合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相关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
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主要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使用多个银
行账户支付,易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三)募投项目“应用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地购置款和契税由税务部门统
一征收,相关款项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募集资金专户无法直接用于该
类款项的支付。因此,公司需先以自有资金通过基本户完成土地购置款和契税的
缴纳,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
作流程
一)对于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薪酬费用、土地购置款等需要使用自有资金
账户支付的支出,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
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财务部统计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需置换的金额,提出置换付款申请,
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三)财务部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台账,台账中记载需置换的支出明细及募集
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发送保荐机构备
查;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问询
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配合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支付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
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
用及土地购置款,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磁科技(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