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3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 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将与昌吉市路驰路桥试验检测有限责
任公司、喀什建实路桥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天亿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冶瑞祥劳务有限公司等共计六十一家关联方发生向关联人提供劳
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70,147.6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和《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增加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新疆交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科技”)发生接受关
联人提供的劳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700 万元。本次增加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彤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非关联
董事、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 2026 年 6 2025 年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 年预计
关联方 月 30 日发生 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接受 关联 新疆 交投
人提 供的 科技 有限 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3,700.00 0.00 0.00
劳务 责任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室
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
用产品销售;测绘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
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软件外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
工程管理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经过公司审
慎判断,交投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
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就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
围内与关联方交投科技签订相关的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