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的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
限公司重新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26,000 万元、8,800 万元,
其中,公司为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担保
金额为 10,000 万元、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担保金额 16,000 万元;为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担保金额 8,800 万
元。重新签署担保合同后原担保合同自动解除。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郑远民
张选军
潘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