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际参加表决委员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委员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经审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先军先生的个人履历、过往工作经
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张先军先生任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除此之外,张先军
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先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郑远民
张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