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
构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变更,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或“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山
(证监许可〔2025〕1082
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72.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1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5.52 万元,扣除各类发
行费用 6,850.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44.9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88 号)。公
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会议决议和公告,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投资进度
金金额
额
一、投资项目
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
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
生产项目
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
统研发及产业化提升项目
二、超募资金
合计 52,844.99 22,760.72 -
注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差额 14.60 万
元,主要系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银行理财收入、利息收益所致。
注 2:上述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情况
本次拟对“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主要原因系:
(1)根据“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该项目实际建设过
程中具体投入,公司重新评估测算了“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所涉及费用的实
际需求,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原安装工程费、配套工程费、实验室
装修费等较前期测算出现一定幅度上涨等原因,导致整体项目建设成本上升,因
此拟调增建设工程投资费用;(2)公司重新评估测算了“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
目”所需设备投资的费用,部分设备采用国产替代方案,并通过采取与多家供应
商谈判比价择优合作的方式,降低了部分研发设备的采购成本,因此拟调减研发
设备投资费用。
上述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系公司基于项目当前实际实施进展及客观需求作
出,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核心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符合项目建设实
际情况,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募投项目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
项目明细
名称 拟投资金额 用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用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土地费用 280.00 - 280.00 -
建设工程投资 4,617.85 2,885.46 5,217.85 3,485.46
山大电力
研发中心 设备投资 2,732.23 2,732.23 2,132.23 2,132.23
项目
研发费用 12,382.31 12,382.31 12,382.31 12,382.31
合计 20,012.39 18,000.00 20,012.39 18,000.00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
额和实施主体,亦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
求。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保障公司与全
体投资者利益。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推进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符合公司长期经
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
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