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民爆光电”“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含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非本次交易的知情人员)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深圳民
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
日止,即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具体包括:
三、核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等,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 自查期间累
计买入上市 计卖出上市 自查期末持
姓名 关系 交易期间
公司股份数 公司股份数 股情况(股)
量(股) 量(股)
中信证券股份
谢秀平 有限公司职员 900 700 200
罗祺辉之母亲
厦门麦达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厦门 2026.04.07-2026.0
石锡祥 2,700 2,700 0
厦芝精密科技 4.28
有限公司执行
副总经理
民爆光电证券 2026.04.29-2026.0
李娜 6,800 4,100 2,700
事务代表 6.12
东莞市怡合达
自动化股份有 2026.04.13-2026.0
毕珂伟 6,000 6,000 0
限公司副总经 4.24
理、财务总监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已
出具《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谢秀平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罗祺辉的母亲,针对上述交易,罗祺辉
及谢秀平承诺:
“1.罗祺辉从未向他人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
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买卖公司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关系。谢秀平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
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
关于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建议;
的规范性文件,谢秀平承诺将相关交易所得收益上缴民爆光电;
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行为,且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
议他人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民爆光电的股票,
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的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建议他人买卖民爆光
电股票;
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石锡祥为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经理,针对上述交易,石锡祥承诺: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人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所得收益上缴民爆光电;
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行为,且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民爆光电的股票,
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的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建议他人买卖民爆光
电股票;
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李娜为民爆光电证券事务代表,针对上述交易,李娜承诺: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
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人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所得收益上缴民爆光电;
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行为,且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民爆光电的股票,
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的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建议他人买卖民爆光
电股票;
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毕珂伟为东莞市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针对上述
交易,毕珂伟承诺:
“1.本人仅在早期参与了本次交易的前期讨论,后期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工
作,不知悉本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系基于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自查期间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所得收益上缴民爆光电;
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行为,且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民爆光电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民爆光电的股票,
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的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建议他人买卖民爆光
电股票;
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二)相关机构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民爆光电股票的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账户性质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自查期末持股数(股)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
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
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
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
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
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
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
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核查
范围内相关机构和自然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
的说明与承诺,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基于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相关主体出
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前
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
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
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钟梓洋 傅 引 彭学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