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 成本确认相关的信息处理控制, 获取媒体广告系统后台及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业
务数据, 比对业务数据与财务结算数据的一致性, 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查销售合同及媒体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结合公司在各类业务中承担的角色, 评 价
不同业务类型下收入确认(总额法/净额法)及成本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行业、 分季度的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5)对 收入、 成 本交易选取样本核对业务
合同、 排期表、 结算单、 客户验收资料、 发票、 银行流水及平台交易记录等支持性文
件, 评 价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及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6)根 据媒体返点条款, 评 价返点冲
回成本及返点调账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 成本交易
实施截止测试, 检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
经核查, 我 们认为: (1)公司已补充披露分行业、 分产品、 分 销售模式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其收入增长与毛利率变动趋势与省广集团等同行业可比公司
基本一致,具 有合理性; (2)公司在效果营销、 品牌营销及算力业务中作为主要责任人
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在数字文化(电竞饰品交易撮合)业务中作为代理人采用净额法
按手续费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规
定; (3)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主要系数字营销行业年末投放旺季及新增客
户集中放量所致, 与利欧股份、 省广集团等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经截止测试,
未发现跨期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情形 。
专此 说 明, 请 予 审 核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出
E
中国 ·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 2026年7月23日
第 61 页 共 6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