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德股份有限公司 A 会议室。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 人数(名) 代表股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 214 599,196,146 48.350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207 41,868,512 3.3784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8 557,327,734 44.9718
网络投票情况 206 41,868,412 3.378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海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97,404,806 1,413,540 377,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7010 0.2359 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0,077,172 1,413,540 377,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5.7215 3.3761 0.9023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股) 597,771,746 1,008,100 416,3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7623 0.1682 0.06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40,444,112 1,008,100 416,300
占出 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比例 96.5979 2.4078 0.9943
(%)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绍武先生、周友盟女士、季刚先生、喻子达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79,392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134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51,758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4666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33,224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057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05,59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3563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33,108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056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05,47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3560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35,116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06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07,482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360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吕良彪先生、林斌先生、陈弟虎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32,054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055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04,42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3535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52,071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088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24,43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4013
分类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情况(股) 596,832,828
当选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股) 39,505,19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35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