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科: 中国高科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5 0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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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高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筹,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按规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
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人
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四、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任何干扰股东会召开或侵犯其他股东
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会议工作组与主持人会视会议的具体情况统一安排股东
发言和解答,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以使其他股东有发
言机会,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会的议程。股东会表决时,不进行股东发言。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商业机密等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的议案,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享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数,表决时应在议案组每一议案下填写投票数量。
  请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持普通股数、在“股东或其授权代
表(签名)”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作废,视同未参加表决。
  七、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九、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主持人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议程
      议案一:《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董事会提议免去公司董事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的董事职务。
  本议案中提议免去公司董事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的董事职务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曹龙先生、贺怡帆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7 月 17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9 名: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3 名。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人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上述
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中国高
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7 月)。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孙维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股
东会进行选举,其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会拟在选举孙维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会通过的前
提下,选举孙维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7 月 17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孙维佳女士简历
  孙维佳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
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
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德龙汇能(000593)实际控制人,曾任国金鼎兴资本市场
部副总经理。
  孙维佳女士与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梁猛、贺怡帆、曹
龙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维佳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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