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6-10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获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复星万邦(江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万邦”)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 DM1001 制剂(以下简称“该药品”)
用于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星万邦拟于条
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 开展该药品的 I 期临床试验。
二、该药品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
该药品系化学药物。截至 2026 年 6 月,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现阶段针对该药品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 695 万元(包含许可费用;未经审计)。
根据 IQVIA CHPA 最新数据 ,2025 年,相同化合物药品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
为人民币 3.75 亿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药品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
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药品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
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
由 IQVIA 提供,IQVIA 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 数据代表中国境
内 1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 IQVIA
CHPA 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药品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