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3698 转债简称:凯众转债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工商银行上海
市奉贤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5,400 万元人民币
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的贷款。承诺有效期截
止到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融资合同之日起失效。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董事
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日,暂无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前述主
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在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5.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万股~4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5%~1.5%(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661223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
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及
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公司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
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回购价格上限 15.00 元/
股测算,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前述持股比例以 2026 年
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该等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
息事宜,则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
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5,4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的贷款。承
诺有效期截止到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融资合同之日起失效。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
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88,080 0.15 388,080 0.15 388,080 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6,149,918 99.85 266,149,918 99.85 266,149,918 99.85
其中: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266,537,998 100.00 266,537,998 100.00 266,537,998 100.00
注:以上数据按 2026 年 6 月 30 日股本结构及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进行测
算,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影响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59,561.94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02,706.50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106,922.03 万元。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
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3.7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84%,约
占上市公司流动资产的 5.61%。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
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盈利能
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充分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
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以及
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若按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5.00 元/股条件下,回购股份总额为 400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 6 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
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
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相关方就题述事项发出问询函,依据相关主体作出的问询函回复: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董事会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日,暂无关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的明确的减持公司股票计
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
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将未使用的部分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
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
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的其他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回购股
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
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在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 10 大股东及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公司已披露了董事会公告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十
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661223
(三)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