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重庆冠宇电池
有限公司
浙江冠宇电池
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冠宇”)、浙江
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向前述银行申请
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88 亿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先
后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
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将对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中的 47,000.00 万元调剂至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使用,浙江冠宇与重庆冠宇的
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为其提
本次调剂前 本次调剂后 供的担保余
被担保人名 已审议的担 本次调剂
可用担保额 可用担保额 额(不含本
称 保额度 额度
度 度 次担保金
额)
浙江冠宇电
池有限公司
重庆冠宇电
池有限公司
备注:因子公司业务需要,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之前已将 97,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调剂给到 COSMX BATTERY MALAYSIA SDN.BHD.,因此担保额度从 450,000.00 万元变
更为 353,0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次担保额度的调剂使用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持有 100.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廖文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0MA5YW2X82K
成立时间 2018 年 4 月 25 日
注册地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产业园区鱼田堡组团
注册资本 7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研发、
生产、销售: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以及电池研发、生产和测试所需的工装,夹具,仪
经营范围
器,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化品),金属材料,塑胶
材料,电子材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7,925.68 471,977.0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64,661.35 273,461.29
资产净额 193,264.33 198,515.76
营业收入 103,535.41 453,473.78
净利润 -5,409.60 7,715.44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本公司持有浙江冠宇 59.07%股权;本公司高管所在的员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工持股平台珠海冠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
江冠宇 4.14%股权。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24MA2JGM4K4R
成立时间 202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横港路 8 号
注册资本 239,914.5058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经营范围 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7,395.69 637,727.8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92,942.34 374,245.74
资产净额 264,453.36 263,482.07
营业收入 83,627.34 212,693.49
净利润 735.75 -7,231.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
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盐支行”);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
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海盐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海盐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海盐支
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
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
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
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
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
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浙江冠宇少数股
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浙江冠宇就该担保事项为珠海冠宇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
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并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
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
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4.58 亿元,全部为
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89%,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9.40%。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