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2.90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根
据股份登记机构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公司将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之后启动本次回购 A 股股份事宜。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融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WLT Partners, L.P.、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无法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跌幅累
计超过 20%,达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
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
形。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收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先生《关于提议澜
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函》。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
大投资者权益,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提议公司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16,由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先
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亿元~6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32.9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90.12万股~180.2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7%~0.1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454399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由于公司当前正在实
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股份登记机构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权益分派实施
期间公司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将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1之后启
动本次回购 A 股股份事宜。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 A 股股份: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定为准。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
回购金额区间 回购数量
回购用途 本的比例区 回购实施期限
(人民币亿元) (万股)
间(%)
为维护公司 3-6 90.12-180.23 0.07-0.15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
价值及股东 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根据股份
权益—出售 登记机构的相关要求,为确保
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结
构不发生变化,公司将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之后
启动本次回购 A 股股份事宜。
注:上表中回购数量按照本次 A 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32.90 元/股测算。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
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出售完毕的,公司将根据
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1,087.1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9%。在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因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
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 A 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2.90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 (股) (%)
A股 1,144,764,521 93.79 1,144,764,521 93.79 1,144,764,521 93.79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H股 75,773,500 6.21 75,773,500 6.21 75,773,500 6.21
股份总数 1,220,538,021 100.00 1,220,538,021 100.00 1,220,538,021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16.8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8.46 亿元,
货币资金 146.24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6 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
据的 2.77%、2.88%、4.10%。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
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本次回购 A 股股份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
款。
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4.17%,流动负债合计 7.54 亿元,非流动负债
合计 1.52 亿元,本次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
为。
(十一) 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均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WLT Partners, L.P.、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
月、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收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先生《关于提议澜
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兼首席
执行官提议公司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
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跌幅累
计超过 20%,达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
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
形。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收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先生《关于提议澜
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函》。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
大投资者权益,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
提议人杨崇和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杨崇和先生在回购
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出售完毕的,公司将
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
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如适用);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所需的其他相关事务。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若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
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A 股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具体信息如下:
A 股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A 股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4454399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