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
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第三届董事会核
心高管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修订稿)》”)
(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8.81 元/股调整为 18.42 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6.01 元/股调整为 25.62 元/股、第三届董事会
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5.91 元/股调整为 45.52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确定《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20.00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四)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
意将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0.00 元/股调整为 19.70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
(十)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
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同意将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9.01 元/股调整为 18.81
元/股;同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 2026 年 7 月
调整为 18.42 元/股;同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确定《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26.60 元/股。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对 2024 年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
高管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
留授予)由 26.60 元/股调整为 26.21 元/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预留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
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毕,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6.21 元/
股调整为 26.01 元/股。同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实施完毕,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6.01
元/股调整为 25.62 元/股。同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修订稿)》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确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为 46.50 元/股。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对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
心高管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五)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
价格由 46.50 元/股调整为 46.11 元/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
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毕,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由 46.11 元/股调
整为 45.91 元/股。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届董事会
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因激
励工具变更而新增的 1,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实施完毕,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45.91 元/股调整
为 45.52 元/股。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四、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0 元(含税),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将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自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生效。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修
订稿)》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授予价格调整为:
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5.91-0.39=45.52 元/股。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将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实施完毕,公司
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3 年、
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在公司 2025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
予)由 18.81 元/股调整为 18.42 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由 26.01 元/股调整为 25.62 元/股、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 45.91 元/股调整为 45.52 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价格的调
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将自公司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