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6-048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对外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一)会议基本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朗城广场(西区)A 座 3901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生主持。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243,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2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2,47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3.58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71,1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77,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40%。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2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3,771,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00%。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公司董事长刘
俊锋先生、独立董事刘振国先生通过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江舟先生、高孝先先生现场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人数调整及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09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22%;反对 137,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98%;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0%。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6,099,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3,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22%;反对 13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
(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5,975,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79%,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509,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92.9102%。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5,977,3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93%,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511,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2.9498%。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5,977,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93%,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511,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2.9497%。
(四)《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5,977,3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93%,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511,2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2.9497%。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5,977,3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93%,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511,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2.95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和覃国飚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