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票的登记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首次授予情况如
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0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25 人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0.89 元/股
(五)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姓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次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首次
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授予日股本总
比例(%) 额的比例(%)
查伟强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秦和庆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张琦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夏丽君 副总经理、财务 20000 3.3333% 0.0167%
总监
王红力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会秘书
张金浩 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9 人) 380000 63.3333% 0.3167%
小 计 500000 83.3333% 0.4167%
预留部分 100000 16.6667% 0.0833%
合 计 600000 100.0000% 0.500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4%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
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九)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 至 2025 年的 3 个会
计年度,以 2022 年为基准年度,每年度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归属期 公司层面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年营
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年营
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表营业收
入数。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
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上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相关,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批准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
意见书。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
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差异情况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价格由 11.59 元/股
调整为 10.89 元/股。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 1 人离职,公司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或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公司作废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价格由 10.89 元/股调整
为 10.32 元/股。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 2 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离职,公司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6,800 股。公司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1,600 股调整为 294,800 股,授予人数由 24 人调
整为 22 人。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元/股调整为 10.02 元/股。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
价格由 10.02 元/股调整为 6.32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294,800 股调整
为 430,408 股。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以及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价格 6.32 元/股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审议情况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国浩律师
(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满足归属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基数,2025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表营 12,425.38 万 元 , 较
业收入数。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 2022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益中列支。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增
长 34.85%,公司业绩
指标符合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上年度个人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绩效考核结果相关,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 仍在职的 22 名激励对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若各 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核结果均为“A”,本
考核结果 A B C D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为 1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办理 22 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
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五、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 22 人符合
归属条件。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止,上述 22 人中共计 17 人确认申请归
属股份,并已向公司缴付认购款。因此,本次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
为 17 人。其余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股份将在第三个归属
期到期前进行归属,公司后续将另行披露。
本次归属前已 本期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性股票数量 (股) 性股票的比例
(股) (%)
一、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7 人) 444,788 168,776 37.95
注:1、上表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27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68,77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办理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验资暨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
汇会验[2026]13029 号验资报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归属激励对象合计 17 名,本次实际归属
数量为 168,776 股,授予价格为 5.72 元。本次归属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股本)人民币 168,776.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
止,贵公司已收到本次归属激励对象出资款人民币 965,398.72 元,其
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8,776.00 元,其余 796,622.72 元计入资本公
积。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登记。
八、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
股
二、无限售
条 件 流 通 95,402,628 56.09 168,776 95,571,404 56.14
股
三、总股本 170,078,941 100 168,776 170,247,717 100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为准。
(二)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8,776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
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