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158 名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绩
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 158 名
激励对象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