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景科技: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4 0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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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重要案件所处阶段:案件已受理
  ? 本次重要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
        (2026)苏 1181 民初 9889 号案件涉及金额暂合计为 1,361.15
万元(人民币万元,下同;含借款本金及暂计算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的利息,未
考虑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除前述重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近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为 1,935.99 万元(未考
虑实现债权费用等)。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2026)
苏 1181 民初 9889 号案件所涉债权已根据相关安排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管理
及处置,该债权相关款项后续收回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此外,由于公司本次公告的其他案件尚未结案或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最终裁决和执行金额确定,最终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数据以经
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
将新疆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水利水电公司”)
诉至丹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司收到丹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苏 1181
民初 988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重要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公司
   被告:新疆水利水电公司
   (1)请求判令被告新疆水利水电公司立即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 1,00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6%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违约金(违约金以借款本金 1,000.00 万元
为基数,按照日利率 3‰自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疆水利水电公司之日起计算至
本金清偿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新疆水利水电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
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
编号:Hw202004044),约定公司向被告新疆水利水电公司提供 5,900.00 万元借
款,年利率为 6%。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及 2020 年 4 月 22 日向被告新
疆水利水电公司分次发放借款资金合计 5,900.00 万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新
疆水利水电公司尚未偿还借款资金 1,000.00 万元及其利息。依据《借款协议》
约定,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新疆水利水电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支
付违约金。
   基于前述,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重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尚
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为 1,935.99 万元(不含上述案件,
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其中,公司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 278.00
万元,公司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 1,65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
                   务局延陵税务分局、丹阳市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单笔涉案金额 100 万以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
               被申请人的案件 3 起
 注: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2026)苏 1181 民初 9889 号案件所涉债权已根据
相关安排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管理及处置,该债权相关款项后续收回不会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本次公告的其他案件尚
未结案或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最终裁决和执行金额确
定,最终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诉
讼、仲裁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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