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联检(江
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检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92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0,313.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容诚验[2022]210Z002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96,932.30 96,932.3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03 万元,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 78,230.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
基于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追加“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
的投资总额、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明细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明细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信息中
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本次调整事
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行业变化情况,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区域实验
室建设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8)。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项目 其中:募集资 募集资金已累 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金拟投资金额 计投资总额 度 使用状态日期
检验检测总
部建设项目
区域实验室
建设项目
信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尚未指定用
途
合计 102,689.38 96,932.30 51,327.99 49.98%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承诺投 超募资金已累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资金额 计投资总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000.00 34,000.00 34,000.00 100.00%
股权收购 20,703.69 18,478.90 17,416.15 94.25%
回购公司股票 9,239.97 9,239.97 9,239.97 100.00%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754.92 5,754.92 17.51 0.30%
尚未指定用途 8,532.15 10,756.94 - 0.00%
合计 78,230.73 78,230.73 60,673.63 77.56%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112,001.6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 62,4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活期存款余额为 12,895.40 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检
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及实际需求对整
体办公布局进行了部分调整;项目建设时公司践行绿色低碳环保智能理念,增加
了低碳绿色材料、低碳绿色建造技术、低碳智慧运维技术等的应用,项目为满足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LEED 铂金认证”
“近零碳建筑”
“绿色建筑三星”
“健康
建筑三星”等奖项及认证要求,公司建设过程中进行了部分专项调整,项目整体
进度未达原计划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
慎决策,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监
督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26 年 7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